商务部长关于“一带一路”、自贸区战略答记者问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情况和意义

   “一带一路”是中国在新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是对全球合作发展、共同繁荣的一个中国建议和中国方案。习主席提出这样一个重大的合作倡议,实际上是借用一个历史的“丝路”符号,推动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这就是我们理解的丝路精神。它的一个重要基础是什么?“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不是以意识形态、发展道路、发展模式或者发展水平等标准来划定界限,而是以政策、贸易、货币、基础设施、人文等方方面面的交流合作来实现互利共赢,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合作倡议。我认为这是和其他倡议最大的区别。所以,“一带一路”倡议是促进全球合作共赢发展的倡议,是一个中国方案。 
    两年来,这个倡议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响应、关注和热议,全球著名的一些研究机构都开始研究“一带一路”的实施,都在研究它给全球合作和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目前已经有60多个国家积极响应,一些国家同中国进行了战略对接,并且提出了具体的合作想法。正如总书记曾经在演讲中讲的一句话,“一带一路”不是中国的独唱,而是各国的合唱。两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收获,一批重大项目已经开工,中国的西部成为了在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一个前沿,中部的开放加快推进,东部迎来了再一次的产业升级、合作升级。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白俄罗斯、泰国、埃及、肯尼亚等等,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来。现在我们在世界各地已经设立了75个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为所在国创造了大量税收和就业。据统计,近四年来境外中资企业向投资所在国缴纳的各种税金超过了1000亿美元,2015年末在境外中资企业工作的外方员工近90万人。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就能够和世界各国一道集思广益、相向而行,“一带一路”建设将取得更多的合作成果,惠及更多的国家和人民,共同推动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对TPP的回应

    我已经几次对TPP作过一些回应。首先回顾一个声明,2014年中国主办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的声明当中指出,TPP和RCEP都是亚太地区推动亚太自贸区建设的路径选项,所以,中国对任何持开放、包容、透明的地区自贸协定安排是持开放态度的。TPP今年2月4号在奥克兰签署之后,正式文件才全文公布,英文是600页左右,附件3900页左右,现在在商务部所属的对外贸易国际合作研究院的网站上中文已经全部挂出来了,供有关的业界、学界人士去研究和评估。我们认为,各国的发展水平和阶段不同,这种评估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我们不认为TPP是针对中国,我们也不认为TPP和RCEP是对立的,而我们恰恰认为是并行不悖的。在2014年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启动了亚太自贸区建设的战略性框架研究,我们还会继续推动这项工作。
    看全球贸易和投资规则的演变,都是两个轮子在转,当多边体制的轮子快的时候,区域的就慢一点。当多边的轮子稍微慢一点的时候,区域的就快一点,但是最后一定要回到一个统一的、全球规范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当中,为什么?因为任何一个自贸协定,无论标准如何,开放度高低,首先是适用于成员国和成员方发展水平的,但是最终要形成一个全球通用规则的话,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必须要有市场,无论标准是什么,如果不考虑市场因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RCEP就兼顾了这一点,RCEP是各方面差异性最大的一个区域贸易的安排,这是在2011年由东盟率先提出的,因为东盟通过5个自贸协定,同6个国家建立了自贸区,其中通过一个自贸协议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建立了自贸区,同中国有自贸区而且今年实现了升级,同韩国、日本、印度有。RCEP就是通常所说的“10+6”,即10个东盟国家加6个国家的谈判。
           为什么说差异性很大呢?这“10+6”是怎么组成的,从发展道路和政治体制的选择上差异很大,从人均GDP上来说,有不到1000美元的国家,有超过5万美元的国家。从国土面积上来说,有几十平方公里的,十几万平方公里的,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差异性是非常之大的。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RCEP当中有7个成员本身就是TPP的成员?我认为尽管发展水平不同,各方面差异很大,但在包容、开放、透明的原则下,TPP和RCEP都是通向亚太自贸区的途径和选项。

    对香港的自贸政策

    香港特区是一个法治社会,中央政府相信并且坚定地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维护香港社会大局的繁荣稳定。商务部将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一如既往地积极推动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支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对我们来说,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好去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的CEPA项下的服务贸易协议。中央政府曾承诺,在“十二五”结束,也就是2015年末,内地对香港要基本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我们要通过落实这一协议,进一步提升两地服务业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二是支持香港充分发挥金融、专业服务等自身优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同时,支持两地企业联合对外开展投资和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在这方面,香港是有软实力的,比如我们现在在海外实施的一些工程当中就开始试点,邀请香港的监理行实施监理。
           三是继续支持香港参与国际和区域经济合作,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 中央政府也在积极推动香港同东盟的自贸区谈判,这个谈判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四是支持香港参与内地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 从去年4月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香港方面在金融领域和运输领域参与的程度是非常高的,而且在试验区中有很多开放政策和开放领域,可以说是为进一步促进粤港合作而量身订做的。同时,我们将继续支持香港更好地分享内地对外开放的政策红利,为香港的经济发展而努力。

    关于中日韩自贸区谈判

    中方高度重视中日韩自贸协定的谈判,去年我们成功签署并且开始实施中韩自贸协定,并且实施了两次降税。我最近获得了一些海关数据,看到协定生效执行得非常顺利。中日韩之间自贸协定的谈判,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之下,应当说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几个领域当中的模式谈判基本上达成了共识,我们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在模式谈判和文本谈判当中的一些遗留问题,及早进入实质性谈判。标准的问题我愿意做一些澄清,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的动力完全取决于我们三国在经济方面的互补性。至于市场相互开放程度,从目前三方在模式谈判当中所表达的愿望和初步的探讨来看,这不是一个低水平的自贸协定。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中,且不说货物贸易,这个领域是比较简单、比较容易的,就是在投资和服务贸易规则方面,中国接受的水平并不低。目前,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队伍当中,没有人在进入实质性谈判之前就说其水平会低或者会高,还没有这样的看法和结论。但是从中方来说,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所以中日韩自贸协定将会朝着这样一个方向,在符合三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三国人民福祉的基础上,达成一个全面的、开放的、高水平的自贸协定。 

    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
    
    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途径、积累新经验采取的重要举措。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一条经验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我们能不能进一步扩大开放,进一步深化改革,就需要在试验区当中去试一试,试出它的经验来,以便进一步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是通过制度创新、简政放权,破除制约市场发挥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应当说,在具体的做法上,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到现在,时间并不是很长,我们进行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扩区,新设了广东、天津和福建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去年4月份国务院发布的4个自贸试验区方案,其中,国务院各部门承担的试点任务有366项,实施率已经超过80%。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指出,还有一部分试点任务没有落地,有几种情况,一是试验区要试验2-3年,一些综合性强、影响面广的改革事项,需要精心准备、稳步推进。二是政策已经出台了,有关部门正在草拟实施细则,这种情况在服务领域比较多,在制造业当中基本上都落地了。三是有些跨部门改革事项,相关部门正在加强沟通、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商务部作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我们将继续全力协调各部门、地方政府,加快推动各项试点任务全面落地。
    总的来看,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围绕制度创新、简政放权,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投资领域,实施准入前实行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使自由贸易区成为外商投资的新热点。就上海自贸试验区来说,不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增速达到50%,而且单个外商投资项目平均超过1000万美元,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增长。在另外三个自贸试验区中,单个外商投资项目金额也没有少于600万美元的。在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以外领域设外资企业,一般3个工作日就能办完设立手续,而在试验区外,合同、章程的审批可能需要10多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这是大家到自贸试验区采访普遍看到的一个现象。在贸易便利化方面,步子迈的更快一些。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效率平均提高了40%,而且还在进一步提升。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自贸试验区建设大数据政府监管平台、信用分类管理等,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4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一周年后,向全国推广了34项试点经验。目前我们又总结形成了一些最佳实践案例,供全国各地借鉴,还有一些新的试点经验,正在履行第三方评估程序,争取早日向全国推广,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