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关于在深圳前海建立香港产业园的建议

香港和深圳地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在过去三十多年的合作中,带动了珠三角乃至全国制造业、贸易、物流、金融等产业的发展。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经济体之一和“一带一路”倡议逐步实施,使中国即将迎来资本、产品和部分技术全面进入全球市场的新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如果在深圳前海设立一个内地与香港合作的新平台,无疑能够为两地合作发展创造新机遇,为国家发展的长远大战略服务提供新平台。
  经过6年的开发建设,前海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引进部分香港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总体开发建设上香港的参与程度仍然不够,深港中小企业到前海投资的门槛仍然较高。因此建议加速深港合作发展,在深圳前海建立香港产业园。
  一、准许以民间合作基金形式,借鉴“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的开发管理经验,共同开发和建设“前海香港产业园”。建议由具代表性的香港商会组织或财团牵头,设立港资前海民间开发基金,由前海管理局与香港共同建立“前海香港产业园”管理公司,按“共同规划、联合开发、市场运作、持续发展”四项原则,引入深港的优秀团队,负责区内各项管理工作,园区内经济收益由深港双方按持股比例分配。
  与目前香港企业在前海所投资的商业用地不同,深圳“前海香港产业园”要定位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打造成为珠三角的“曼哈顿”为目标,重点发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科技及专业服务、通讯及媒体服务、商业服务等六大领域。然后再通过产业园发挥先导、示范和复制扩散的三个独特作用,把“试验区”的成功经验,运用到新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成果。最终发展成为我国推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带动整个大珠三角“引进来”和“走出去”。
  二、建立港资金融机构和国际多边金融组织集聚区
  首先,在合作园区内吸引港资金融机构以“零门坎”进驻,并给予区内的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基础上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存贷业务的资格,按照“定机构、定额度、定监管”的原则率先试行人民币自由兑换,推进深港金融产业的深度合作。
  其次,把握“一带一路”的机遇,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有关分支机构的行政与后勤管理部门、南海合作基金等市场营运部门以“前海行政总部+香港资本运作”的模式落户于园区内。
  三、建设现代保险理财中心
  香港保险类理财产方面经验丰富、服务水平高,而内地居民目前对外投资渠道和金融产品使用有限。将香港的保险理财类金融企业和保险企业引入园区,开展保险理财产品业务,形成资金集聚的现代保险理财中心。
  四、创建香港中小企业产业基地
  积极推动前海通过公益项目市场化运作方式,共建香港中小企业产业基地,试行“港人、港资、港服务”模式,为香港中小企业通过前海进入内地提供支持。同时支持设立前海港资企业公馆,为有需要的前海港资中小企业提供短租形式的“即租即享”服务。
  五、建设港深科技创新合作区
  第一,支持前海管理局与香港科技园共同建立国家服务业产业化伙伴基地,设立双向双币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第二,支持香港低碳绿色环保企业“零门坎”进驻园区,鼓励前海发展绿色科技;第三,推进深港两地在科技领域的跨境合作,支持深圳著名科技企业与香港科技园联合设立面向国际的科技成果转换交易中心;第四,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包括综合及专科医院、康复治疗中心、医药及医疗机械研发等,将园区打造成为“区域性医疗中心”。
  六、创造具有吸引力的生态环境,完善配套措施。
  建立有利于“前海香港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以及吸引和培育国际高端人才的配套措施。如积极探索园区内适用香港法律,以提高香港优势行业和人才进驻园区意愿;建设国际数据专用信道、允许香港执业资格人士可直接开展业务,港资企业和本地企业享受平等待遇,向香港人才及企业提供税务优惠、建立专业人才公寓和增加港资企业汽车牌照配额等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链接:http://www.szqh.gov.cn/sygnan/qhzx/xwrd/201603/t20160308_360776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