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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澳自贸协定项下首批进口货物通关

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的全国首批进口货物21日在上海顺利通关。首票货物为上海伊禾农产品公司申报进口的澳大利亚原产鲜樱桃1.2吨,货值10.4万元,上海海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验放货物。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已于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在我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中,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分别是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
  上海海关方面介绍称,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后最直接的实惠就是由关税减让带来的进口货物成本降低。其中,中韩自贸协定实施后,一些家电产品、日用化工品、韩国特色食品、服装、鞋帽等赴韩旅游购物或韩国代购的热门产品将更加便宜。中澳自贸协定实施后,中国消费者在牛羊肉、乳制品、葡萄酒、龙虾、水果等一些消费品上可以享受更加优惠的价格。
  此外,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澳大利亚最终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和贸易额占比都将达到100%,且降税过渡期最长不超过5年。中国出口产品和出口企业都可大面积获得较好的出口机会,出口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据悉,海关将在法规公开、快速放行、无纸通关、原产地预确定、关企沟通机制等方面继续创新实践,为企业便利通关提供制度保障。
近期海关总署发布了多项简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进口申报的新规定。一是简化了已实现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纸质原产地证书提交要求。按照该原则,2016年内中韩海关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建成后,进口人也可免于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二是便利“直接运输”条款的实施。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的货物,进口人提交单份运输单证的,海关不再要求提交中转地海关证明文件;对于已实现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的自贸协定项下集装箱运输货物,如果进口人提交的全程运输单证能够证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开箱,海关也不再要求提交中转地海关证明文件。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将直接适用该项规定,从而可简化大多数情况下的中转证明提交要求,实现便利通关,节约通关成本。

链接:http://www.china-shftz.gov.cn/NewsDetail.aspx?NID=e67498aa-6ecc-4c66-98e4-e3f141261384&CID=f672f518-99a3-4789-8964-1335104906b4&MenuType=2&nav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