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海关推行第二批8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

上海海关发布公告,就第二批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在上海关区复制推广事宜进行了说明。

  根据公告,第二批复制推广制度包括8项创新制度,分别是“推进海关AEO互认”、“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企业自律管理”、“企业协调员”、“一次备案、多次使用”、“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授权试验区内海关办理企业适用A类管理事项”。

  公告表示,“推进海关AEO互认”、“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企业自律管理”、“授权试验区内海关办理企业适用A类管理事项”这四项举措将复制推广到整个上海关区。

  而“企业协调员”复制推广到整个上海关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复制推广到试验区外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其他特殊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两项举措则将复制推广到其他特殊区域。

  公告自9月16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据上海海关新闻发言人郑巨刚介绍,自贸区成立一年来,海关以“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为重点,建立了一套覆盖通关各环节,便利、高效、安全的海关监管制度,近期又推出“一次备案、多次使用”,“自动审放、重点复核”,“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辅助开展海关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以及“自主报税、海关重点稽核”4项新制度。截止2014年9月17日,海关已出台23项改革措施,22项已全面实施,自主报税、海关重点稽核制度将于近期实施。23项制度中通关便利化7项、保税监管改革3项、企业管理改革6项、税收征管改革3项、功能拓展改革4项。
同时,海关还加强了简政放权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配套措施。通过简政放权,使自贸区账册备案到核销操作环节由34项减为10项,减少了70.6%;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等7项行政许可,将预归类等5项海关事权转由社会化服务;下放A类企业评定等8项事权至自贸区海关。自贸区信息化作业系统已投入使用,实现了海关管理和所有改革的全程信息化,海关自动化作业率从12.8%上升至56.2%。积极参加“单一窗口”建设,企业准入“一站式”服务,减少办事环节和层级,缩短办事时间。
此前,上海海关在自贸区首推“先进区、后报关”14项新制度,从2014年8月份开始,这些制度陆续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海关已于2014年8月18日和9月16日分两批在上海关区内启动17项制度的分类复制推广。8月18日起复制推广的9项制度分别为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融资租赁,统一备案清单,工单式核销,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仓储企业联网监管,保税展示交易,智能化电子卡口验放管理。9月16日起复制推广的8项制度为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管理,企业协调员,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企业注册登记,一次备案、多次使用,企业自律管理。

链接:http://news.ifeng.com/a/20140917/42011801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