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少宏 | 发布日期: 2015/06/03 - 18:07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 记者今天从广州南沙区有关部门获悉,从今日起,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23号)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2号)的规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外国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领域,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备案即可。
5月8日是实施外商投资备案管理的第一天,前来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办事大厅咨询的企业非常踊跃,全天共接待企业咨询约100人次,其中由香港千叶投资有限公司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投资设立的广州市凌壹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南沙新区首家通过外商投资备案的外资企业。
据悉,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我国扩大开放、促进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和国际投资规则变化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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