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希 | 发布日期: 2015/08/26 - 23:43
横琴检察院日前组织召开2015年度检察官惩戒(监督)委员会委员会议,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接受委员对检察官职业操守的监督评议。
委员们高度评价该院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等方面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和成效,认为该院检察官整体素质优良,执法规范公正,没有听到社会群众反映横琴检察官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等问题。同时,委员会对该院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横琴检察院率先在全国设立检察官惩戒(监督)委员会制度。该制度实施以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被中央司改办和最高检察院在全国复制推广,成为引领全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蓝本。
2014年11月,该院选任了9名检察官惩戒(监督)委员会委员,其中检察院内部只产生2名,检察院以外的人员占7名。在这7名委员中,既有人大代表,又有政协委员;既有党员领导干部,又有党外人士代表;既有公职人员,又有律师界、企业界的知名人士;既有本地人员,又有港澳籍人士,体现了广泛的社会代表性。为保证该制度的顺利实施,该院还制定了《惩戒(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们可以依照规定查阅相关案件资料、收集社会群众意见、参与执法办案检查、提出违纪调查处理意见等,充分履行对该院检察官进行监督评议的职权。
原文链接:http://ftz.hengqin.gov.cn/ftz/hqbbu/201508/3c8799e26c2949beb89693fcccd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