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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复制推广自贸区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

6月16日下午,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有助于建设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服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该《方案》明确,要坚持统一规范、精简效能,坚持理顺关系、权责清晰,坚持协调联动、联合监管,相对统一各片区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规范各片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模式,创新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快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相衔接、与各片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相匹配的自贸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

 

会议指出,广东自贸试验区挂牌运作一年以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金融开放创新、优化法制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会议决定,在2015年底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实施第二批共39项改革创新成果,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和金融创新等多个领域。会议强调,要发扬严实作风,切实加强对各项改革创新措施落地情况的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决定经修改后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作者: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