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片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在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的同时,把事中事后监管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完善监管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形成行政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督体系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一是成立一个机构,即厦门片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统一行使原属工商、文化、知识产权等部门的部分监管执法权。二是建立一个机制,即厦门片区综合监管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成立包含属地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专业管理、口岸管理部门在内的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执法联动办公室,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实现跨部门联动监管执法。三是搭建一个平台,即厦门片区综合监管执法平台,包括网上办案子系统、监管任务分流督办子系统、专项行动备案子系统、联合执法子系统以及配套的自贸试验区企业业态统计分析和系统管理子系统,创新运用“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执法工作效能。目前,平台归集了主要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195条,执法备案46件和典型案例14件。

 

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一是全国首创第三方信用评级。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研究机构,委托厦门市物流协会在区内试点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经营团队素质、财务状况、客户关系、发展潜能、行业前景、社会责任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七大方面,评价分为5个等级,分数越高的表示企业信用风险程度越小。目前16家A级信用等级企业名单已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的信用参考依据。二是推行行业信用承诺制试点。参与信用承诺的企业作为信用良好的一个子项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自我约束。三是引入第三方征信运营机构参与市场信用监管。目前已形成《厦门自贸区社会组织参与市场信用监管运行机制研究》、《基于大数据的企业信用智能评级体系》等调研报告,将建立自贸试验区企业全景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估体系。四是统一社会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出台了《厦门片区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布统一的举报电话、电子邮件、通信地址,对投诉举报行为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三、建设厦门片区社会信用体系。厦门片区信用信息平台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事主体信用公示平台一体化建设运行,面向公众提供企业登记信息年报公示情况、信用信息查询,守信、失信企业信用公示等服务。目前,该平台共收录了2.5万家企业信息。截止2016年6月30日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4.21%,名列全市各区之首。厦门市社会信用信息在线上报工作平台在政务共享内网上线运行,收录了全市43个部门5845条信用信息目录、230万条数据,实现各单位信用信息在线实时上传。厦门成为全国第二个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人行征信系统可以并行查询的地区。

 

四、依托信用信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信用信息在自助查询、企业融资、联合惩诫等方面的应用。一是出台守信联合奖励政策。人行、国地税联合开展“银税互动”,为诚信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20多家金融机构联合国地税持续对4500家纳税A级企业开展“银税互动”活动,目前累计有822家企业获得12.83亿元的纳税信用贷款。二是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财税等18个部门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等联合惩戒措施。已对区内1家公司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

 

五、加强互联网经济活动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面向区内企业推出“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监测有关网络侵权行为,发出预警报告,阻断侵权行为,并提供电子证据保全与综合管理,对侵权证据进行保全。

作者: 
厦门片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