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承载着金融改革“试验田”的战略重任,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更高层面上加快自贸区的监管创新。其中包括,要进一步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自由贸易账户是资本项目开放的关键所在,账户功能和账户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水平。当前监管政策创新的首要突破口便是放宽自由贸易账户的限制,拓展账户清算的业务范围,以利于加快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促进相关领域的监管政策创新。此外,应逐步放松跨境投融资的政策限制。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是自贸区企业的基本需求,也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主要领域。下一步应结合自由贸易账户的功能拓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人民币境外借款,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业务主体和规模,拓展境外人民币进入境内投资的范围。逐步放松跨境投融资方面的政策限制,满足区内企业对于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以利于尽早形成可复制的经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制基本建立,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为未来五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为抓手,将五大理念贯穿其中,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和审慎监管框架,以底线思维确保金融安全,促进经济金融平衡、稳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我国金融改革开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为未来五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
一是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首先是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其次是加大金融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力度,构建普惠性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创新间接融资服务科技创新方式(这对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双自联动”,加快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意义重大)。第三,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让市场在人民币利率形成和变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选择和培育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完善中央银行沟通机制,引导市场预期,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
二是坚持协调发展理念,构建结构平衡、可持续的金融体系。首先是着力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功能,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使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显著提高。预计从2014年到2020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将从17.2%提高到25%左右,债券市场余额占GDP比例将提高到100%左右。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注册制改革,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减少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资质的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市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形成包括场外、场内市场的分层有序、品种齐全、功能互补、规则统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其次,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积极作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在改善监管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银行业。第三,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构建主流业态与新兴业态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首先是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建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支持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其次,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支持和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培育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和绿色评级能力,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积极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
四是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构建金融业双向开放新体制。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全方位对外开放是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金融市场深度融合。首先,要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全面对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和规模,扩大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主体类型和地域范围,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其次,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融资。加强国际收支尤其是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审慎管理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审查,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多元化运用外汇储备。第三,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建设,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吸引国际资金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全球融资框架,实现我国金融资产全球布局。第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推动国际经济金融秩序向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调整。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国际性影响力。
五是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发展普惠金融。首先,发展多业态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支持并规范移动互联支付、小额贷款等创新性、专业性、社区性金融业态发展。其次,完善筹资机制,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实践推动我国金融改革创新
两年来,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深化改革和防控风险两手抓,加强自贸区金融改革与国际金融中心、科创中心建设的联动,在跨境人民币业务、资本项目可兑换、外汇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出了一批创新性的金融制度,探索建立了开放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安全网,受到中央和各界的高度肯定。
一是构建完善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政策框架,推动了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顺利推进。过去两年里,“一行三会”研究出台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51条措施。其中,人民银行的30条意见涉及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资本账户可兑换、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风险管理六个方面内容。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原则,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银证保三局出台了十余项实施细则,分步推进政策落地。这些意见和细则,构成了金融支持自贸区实体经济发展的总体政策框架。2015年10月,国务院又印发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部署40项改革措施,涵盖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开放、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不断完善金融监管等五个方面。同时,《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发布,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和境外融资功能启动。证监会发布《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原油期货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多家金融要素市场在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
二是不断扩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提供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在2014年5月自由贸易账户建成之初,自由贸易账户仅开展人民币业务。2015年4月,正式启动了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既可以提供各类人民币服务,也可以提供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外币服务。近期,又通过间接参与模式解决未建设自由贸易账户系统的金融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金融服务的问题,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便利程度。至10月底,已有38家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入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开立自由贸易账户3.6万户,跨境收支累计发生14883亿元。
三是推进“分类别、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模式。2014年2月开始,自贸区企业可以从境外借入人民币。2015年2月,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率先建立宏观审慎的本外币一体化的境外融资制度,扩大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规模与渠道。自贸区成立以来,各类境外融资发生1300余亿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境外融资利率为3.3%(其中:企业人民币境外借款利率约为4.2%),融资利率明显低于境内,大大降低了经济主体的融资成本。
四是简化业务流程,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大力支持人民币境外借款、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人民币国际清算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至2015年8月底,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约2600亿元。
五是建立利率市场秩序自律组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出一条利率市场化的有效路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成立了 “利率市场秩序自律委员会”,由上海15家规模最大的银行为理事,发挥其存款利率稳定器的作用,率先成功实现了“存款不搬家、利率不上升”的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
六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按照“区内优于区外”的政策导向,大力简政放权,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改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这些措施极大便利了对外贸易投资。
七是实施简政放权和负面清单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显著提升。人民银行对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出了完全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不搞事前行政审批。外汇管理方面,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对事前审批的也大幅简化流程。
八是发挥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辐射作用,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发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辐射与带动作用,推动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营运等金融创新在全市的复制推广。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等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推进金融市场开放。2014年9月,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正式运行,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开放迈入新阶段。外汇交易中心“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正式上线运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上海自贸区继续承载金融改革“试验田”的战略重任
长远来看,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承载着金融改革“试验田”的战略重任,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更高层面上加快自贸区的监管创新。
一是进一步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自由贸易账户是资本项目开放的关键所在,账户功能和账户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水平。进一步拓展账户功能,深化本外币一体化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要素市场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因此,当前监管政策创新的首要突破口便是放宽自由贸易账户的限制,拓展账户清算的业务范围,以利于加快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促进相关领域的监管政策创新。
二是逐步放松跨境投融资的政策限制。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是自贸区企业的基本需求,也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主要领域,在监管部门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意见中都有明确表述。但区内企业目前只能获得部分银行融资业务的支持,资本市场的跨境投融资业务还不多,与市场预期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应结合自由贸易账户的功能拓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人民币境外借款,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业务主体和规模,拓展境外人民币进入境内投资的范围。逐步放松跨境投融资方面的政策限制,满足区内企业对于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以利于尽早形成可复制的经验。
三是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试点工作。在支持自贸区金融建设的意见当中,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是市场最为期待的金融改革之一。目前自贸区已在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突破,关键的本币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也急需推进同步。因此,应按照“30条意见”的要求,以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先行先试为突破口,尽快在自贸区开展利率市场化的试点工作,为全国范围的改革推广争取时间。
四是加快建设人民币离岸中心,实现与在岸中心联动发展。实现人民币在岸中心和人民币离岸中心联动发展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也是人民币国际化参与全球竞争和有效防控风险的战略举措。其中包括:加快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打造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放宽国内外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准入资格,争取更多离岸金融机构入驻;在做大做强离岸银行业务和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离岸保险、离岸证券、离岸基金、离岸信托、离岸货币、离岸同业拆借等离岸金融业务;抓紧制定以离岸银行业务管理、离岸账户管理、离岸业务税收、离岸公司登记注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离岸金融法律体系;以维护金融稳定安全为目标,加强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监控,探索符合国际惯例和便利业务开展的审慎监管模式,确保离岸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研究有利于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的税收制度,参照国际惯例适时推出。
五是密切跟踪研究国际金融规则新变化,为下一步扩大开放做好各项准备。近期由美国和日本主导的TPP谈判已经完成,由美国和欧洲主导的TTIP谈判也正在进行中,其他经济体之间的双边和多边自贸区谈判也如火如荼。发达国家在制定新规则过程中,多把其优势领域金融纳入谈判,并要求对谈国放开金融管制。比如TPP协议第十一章就是“金融服务”,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开放措施并不完全吻合。这些新变化、新趋势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把握、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