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福田区一家集团公司做行政工作,平常负责集团新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等相关事务。8月15日,他在网上花了不到10分钟填写好资料提交申请后,只用了一个工作日,便接到市企业注册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他可以去取营业执照了。“这速度太快了,而且网上办理还不用去大厅排队,太方便啦!”王先生欣喜地说。
令他更加欣喜的是,手持一张营业执照,他无需再去奔波于不同部门之间申办其他4个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因为营业执照已经具备了以上证照所有的功能。
这得益于2015年7月1日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事实上,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今在深圳创业兴业更加方便高效。只要有一台电脑,在家即可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变更、备案等所有商事登记业务,经过1—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从2013年3月1日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国启动开始,深圳就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从商事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仅保留12项前置审批,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场地申报制、企业年报制、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从出台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和后续监管办法,到建立“谁审批,谁监管”以及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新型审批监管制度;从建立全市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到实现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再到“四证合一”、“五证合一”,最终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这些改革措施,为商事主体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无一不体现政府敢于打破桎梏、自我革命的信心和决心。
在商事登记改革中,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坚持打造“互联网+”商事登记的新模式,改革也呈现出“组织有力、立法先行、信用监管、社会共治”的深圳特色,在推动立法、审批监管体制改革、登记便利化、监管方式转变、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积极探索。改革实施两年多来成效显著,得到了国家、广东省的高度肯定,多项改革措施也在全国得以推广和复制。
改革两年多新增商事主体超改革前30年总量
2013年4月,市民刘先生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成为一家贸易公司的小老板。此前他一直有创业想法,但了解到办理公司登记,需要与租赁方签订办公租用合同,如果无合适的场地,之后的程序就无法启动,还要花两天时间上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核准名称,再向银行存入足够的注册资金。若经营项目需要前置审批,还要花少则一两周、多则数月的时间办理手续,审批通过后才能申请办理执照……办完这些手续,最快也要一个多月,他说:“因为太麻烦,就老拖着”。
2013年3月1日,深圳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再审查经营场地,不收取场所证明材料,场所由申请者自主申报;不用再为注册资本犯愁,股东在章程中约定认缴注册资本是多少就多少;“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企业可以先拿到营业执照,让公司拿到“出生证”,再去办后续行政审批程序……在宽松的登记条件下,刘先生果断辞职创业。
2013年8月1日,深圳开始试行全流程网上登记;2014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登记。申请人凭银行U盾等有效数字证书,即可通过互联网提交企业电子申请材料、实现股东电子签名,商事登记部门实行网上受理、审查、保存电子档案、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全部登记业务均在网上完成;12月1日起,深圳还在全国率先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经办人只需要填写一份“四证”联合申请书,提交商事登记部门,即可完成“四证”的申请;2016年6月1日,又率先将社保登记正式纳入商事登记;7月1日,深圳率先在全国推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企业简易注销三项改革……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让像刘先生那样有创业想法的人“动”了起来,创业不再是奢望,这样的政策环境让他们能有机会去追逐他们的创业创富梦,创业者的活跃也代表着市场资源的活跃。
据统计,2013年3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9个月,深圳市新登记商事主体104.52万户,比改革前29个月增长了198%;其中企业56.03万户,个体户48.50万户。截至2015年7月31日,深圳市累计实有商事主体197.85万户(包含分支机构),其中企业101.90万户,个体户95.95万户。按深圳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深圳常住人口1077.89万人计算,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184户,每千人拥有企业95户,创业密度最高,居全国首位。
“满足和解决企业和社会发现的需求就是改革的理念和动力,改革减轻了商事主体负担,降低了营商准入成本,市民创业创富热情大增”深圳市企业注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事登记改革后大约70%以上的新登记企业采用了注册资本认缴制,大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推行“即来即办”、大通关跨区办照登记等配套措施,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人均办理量达50件/天,审核效率提高100%。按照抽样调查测算的数据,改革以来,新登记商事主体至少吸纳了281万人就业,改革实实在在的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广阔的展示平台。
改革也促进深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最能代表民间创业形态的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比重进一步加大,在新登记企业中占九成,现代服务业增长迅速,产业调整政策效果显现。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法人企业户数同比增长约70%,占比80%以上,中小微企业数量最多且比重最大”上述负责人说。
商改体现政府用法治引领改革及善用“互联网+”新思维
如今在深圳,只要有台电脑,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纸质执照统一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办事大厅发放,申请人也可选择不领取纸质执照,在互联网上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电子营业执照与执照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之所以能够实现,源于深圳商事登记部门的创新精神以及擅用“互联网+”新思维。深圳创造性引入PKI(数字证书技术),申请人借助银行U盾等数字证书,并可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股东可远程电子签名,商事登记机关实行网上受理、审查,颁发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通知书),并保存电子档案。这些全国首创的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创业者,同时,网上申请进入数据库后,再分派后台办理,不仅减少了受理的时间损耗,而且实现了后台审批行政资源在各个时点的有效分配利用,大幅提高了政府的登记效率。值得一提的是,电子档案、电子签名、电子营业执照是深圳能够推行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核心,而这些都是通过特区立法来保障的,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也是成功推进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加速器。
据了解,深圳早在2010年就具备了商事登记改革的条件,但在2013年3月1日才正式实施,就是因为一直在等待法律发出的放行信号。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两个重大前提,一是深圳在2010年3月完成的基础理论研究《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课题调研报告》,该报告对工商登记制度的历史、现状以及国外做法、改革的法律风险等问题一一做了深入研究;二是2012年10月,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从法律上确定了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注册资本认缴等制度,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保驾护航”。
“法治可以引领改革、推动改革、保障改革”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表示,深圳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从提出到实施,都突出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也体现了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进行改革,这样的改革成果才更长久、更有推广复制性。
在深圳开启商事制度改革之后的次年,即2014年这项改革就在全国推广,并被专家学者誉为最具含金量的一项改革。两年多来,全国各地来深考察学习相关情况,并准备以深圳经验为蓝本进行实施,如厦门市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在深圳之后启动的,期间与深圳进行了多次的实地调研交流,充分借鉴深圳改革的经验。江苏、天津、四川、云南等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也来深圳市商事登记部门进行考察学习,为在当地开展网上登记积累经验;2014年深圳“四证合一”改革得到国家认可,写进了国务院相关文件……深圳商事登记多项改革在全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得到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昆明市工商局局长湛江在学习了深圳经验后感慨地说:“深圳市率先商改而后全国铺开后,我也去过一些地方学习,但发现深圳的改革是有底蕴的,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坚实的基础上,厚积薄发,一步步地推到今天,不是稀里糊涂地就发布改革的。”
倒逼审批制度改革 实现监管效能提升
深圳大学经济学教授钟坚表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真正成功,“宽进”必须要有“严管”相配套。如何做到“宽进严管”?这也为政府监管带来挑战。
在“低门槛”甚至“零门槛”的基础上,深圳商事登记部门非常重视事中和事后的“严格监管”,如实施商事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信息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开发并使用相关网络信息平台;以邮寄专用信函方式,启动对新设立登记、变更地址的商事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的联系,截至2014年底已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有21万多户;以全流程网上提交的方式,在全国率先启动商事主体年报工作,已提交年报的商事主体73.35万户。
2014年9月1日,深圳公布129项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和后续监管办法,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审批及监管的权力和责任,为落实“宽进严管”夯实基础,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局长钟文表示,实现严管,政府有责任,但应同时尽力把企业可公布的信息都公布出来,将“严管”交给全社会,“信息越公开,对企业的约束就越大。”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1日,深圳率先实施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重要意义。
新版营业执照右上方标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18位数字,“这个码是终身的,就像身份证号码一样。”据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推广和应用刚拉开序幕。对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可以统一代码为唯一标识建立并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用信息,与公民身份证一起实现“两码管两人”(自然人和法人)。社会公众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查询获取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从而实现信用监督信息化和便利化。在法人和其他组织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机制的逐渐健全完善后,可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倒逼商事主体进入自我负责的诚信时代。
公众还可以通过扫描新版营业执照左下方的二维码,直接登录到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该商事登记主体更多信息,可以说这个二维码就是深圳信用的标志。钟文称,商事登记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是深圳追求商改“宽进严管”的重要方向,深圳还欲尝试通过立法解决违法商事主体“信用受约束”问题。据了解,在信用监管方面,目前深圳建成覆盖全市267万多家商事主体(包括注销、吊销企业)共5.3亿元项信用信息的华南地区最大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下一步的“大数据监管”夯实基础。
据了解,深圳还建立全市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全国首次实现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和监管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动和公示,在商事主体监管手段和政府部门之间协同工作上进行创新。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陈宝生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全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含金量较高的项目还是深圳的商事制度改革。
有人士评论称,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仅推动政府许可审批制度的改革、也促进政府监管方式转变,实现政府治理新模式。改革的过程,充分体现了深圳积极构建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信息化政府、效率型政府。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注定是一项持久的工程,而且领域将更加宽泛,力度会更加强劲,改革不会停步,各级政府部门也要将其成果固化,让改革落地生根,不可逆转。
知多点深圳商事登记改革主要改了些啥?
1.改革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商事主体资格和许可经营资格相分离,建立审批与监管高度统一的新型商事主体登记审批监管制度。经营范围实行备案制,场所自行申报、无需提交场地证明材料,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前置审批事项由原149项削减为12项,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等。
2.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内容,均由股东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政府通过抽查的方式,对不履行出资承诺的企业进行信用公示。
3.改革传统企业登记年检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制度。规定商事主体定期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等信息,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4.改革商事主体监管方式,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将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促使商事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5.改革商事登记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真正共享。强化全社会对商事主体的监管,实现社会共治。
6.改革传统登记方式,实现商事登记新模式。实行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注册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多证合一”,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
7.改革营业执照种类和内容,大幅削减营业执照种类,简化营业执照记载内容。新增“重要提示”栏,提示公众在网上查询所需的相关信息等。
8.出台了《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和后续监管办法。2014年9月1日,市政府公布《权责清单》及各部门的后续监管办法,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审批及监管的权力和责任,为落实“宽进严管”夯实基础,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深圳商事登记改革大事记
2013年3月1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
2013年8月1日,试行全流程网上登记
2014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登记
2014年9月1日,公布129项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以及首批后续监管办法。这是深圳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将全市所有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责加以梳理。
2014年12月1日,在全国率先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登记模式。
2015年4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正式更名为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升级”成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直属机构。注册局也是具体承办深圳商事登记改革的团队。
2015年6月1日,在原“四证合一”登记模式基础上,率先将社保登记正式纳入商事登记。
2015年7月1日,率先在全国推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企业简易注销三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