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福建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全国率先实现船舶数据共享和边检网上办证

9月27日,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事边检对接项目顺利通过初步验收,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认为这一项目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顺利实现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主要的口岸管理单位的系统对接,在成功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进出口岸的“一单四报”的基础上,率先实现了全省船舶信息的共享和边检网上办证一站式服务,并并在多个方面实现创新突破,使我省在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方面取得了又一阶段性成果。

 

通过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系统和全省船舶信息的共享以及边检网上办证一站式服务,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向对应的口岸管理单位提交申报单及相关随附单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再统一推送给相关口岸管理单位,大大提高了申报效率,方便企业的同时也降低了企业负担。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四个部门可共享企业申报信息和船舶数据,交换各自的审批结果,在执法监管层面实现了互认和互助;同时,也将船舶监管执法非必要的作业实现了前推后移,把口岸通关现场的执法内容减到最低限度,从而打造了更加高效的口岸通关模式。该项业务的实施,使我省船舶进境时间由36小时减少至2.5小时,出境时间由36小时减少至1小时。

 

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海事边检对接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贴企业需求,立足改革创新,实现了功能在全国大幅领先:

 

一、率先实现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功能。

按原来流程,船舶出入境申报时,企业需按顺序向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四个部门提交船舶申报单,并分别进行现场查验。材料齐备,审批顺利的情况下,一般船舶代理业务员也要花上半天以上的时间,慢的情况要两天。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单四报”功能上线后,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向对应的口岸管理单位提交申报单及相关随附单据,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再统一推送给各口岸管理单位,减少了船舶代理业务员往来奔波,极大方便了企业。

 

二、率先实现了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海事系统以“总线方式”进行对接。

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福建海事对接过程中,结合海事系统全国大集中的特点,创造性的采取“总线”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和交换,更加稳定和高效。

 

三、率先实现了船舶数据的交换共享。

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与海事系统的对接,实现了全省船舶和所有进出福建港口船舶数据的交换共享,既方便了企业在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查询,也方便口岸管理相关单位的审批监管和统一反馈,极大的提高了船舶进出口岸的通关效率。

 

四、率先实现了边检信息二维码扫描的传输方式。

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与边检系统对接过程中,在采取传统的“光盘摆渡”数据传输方式的基础上,针对传输文件相对较小的现状,创造性的采取二维码扫描的方式进行数据传输,使传输通道更加便捷,传输速度更快。

 

五、率先实现了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边检网上办证服务。

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率先开通了边检网上办证服务,包括口岸限定区域申请、登轮许可证申请、搭靠外轮证申请、随船工作证申请、台湾船员登陆证申请、“一证通”申请、临时登陆许可证申请等,实现了一站式办证,极大的方便企业办理边检相关业务。同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边检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至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监管重点放在后期稽核,切实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

 

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推动项目的推广和部署。一方面,充分发挥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联合工作组的作用,与驻闽口岸管理相关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取得各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组织项目的推广和部署,根据企业和口岸管理单位的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不断提升企业的操作体验,切实发挥出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有的作用。

作者: 
福建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