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 | 发布日期: 2016/11/20 - 12:28
为促进和深化中国内地与不同法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法治文化和经济发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服务和保障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创新发展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前海法院在域外法查明、庭审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创新。
主审法官彭亮介绍,前海法院自创立以来,受理的当事人约定适用域外法(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国家)的案件约有30件左右,部分已撤诉,目前还未审结的有20多件,其中大多数约定适用香港法律,有1件约定适用日本法律。
何为域外法查明?由于中国大陆为成文法系,而中国香港及一些海外国家为普通法系,遇到当事人约定适用域外法的案件,需要去寻找域外相关案例与案件相匹配。“这不是买几本法律书籍就能解决的事情,需要法律专业人才来准确判定。” 彭亮说。
截至目前,前海法院受理的当事人约定适用域外法的案件以金融类案件为主,包括金融衍生品纠纷、融资租赁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等。
主审法官郭守华介绍了前海法院庭审机制改革。前海法院以借鉴学习香港先进法治理念和庭审方式为出发点和落脚地,做出一系列改变。比如说,诉讼两造之间的地位的平等问题,诉讼双方由相向面对,改为共同面对审判席和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