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天津、福建、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调研

按语:上海、天津、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对于我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意义重大,对全国陆续建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作用。为此,全国各省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信息协会课题组就此专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成果整理上报,供我市领导参考。

 

关于上海、天津、福建、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调研

 

一、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情况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总目标是力争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他们的制度创新建设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投资管理制度创新

 

投资管理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加快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1.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列明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这意味着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2.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全面实施“集中登记地”政策,率先试点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3.完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推动企业准入“单一窗口”从企业设立向企业工商变更、统计登记、报关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等环节延伸,从“五证联办”向“七证联办”拓展。

 

(二)积极推进贸易监管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围绕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的目标,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促进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深入推进金融制度创新

 

金融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围绕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目标,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金融制度。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为“1 + 4”体系——“1”是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4”是指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目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意味着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改革进入第三阶段。这一阶段金融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使资本项目可兑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得到全面有序实施。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管理模式创新

 

管理模式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应用。重点是依托自贸试验区信用平台,完善与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有关的一系列制度,包括信用信息记录、共享、披露制度以及政府跨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上海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综合查询窗口,是目前上海市唯一可以同时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金融信用信息查询的服务窗口。

 

2.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应用。目的是推进部门协同管理,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上海自贸试验区已与30多家本市职能部门及中央驻沪单位实现了数据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并建立各部门联动执法合作机制。已汇集相关信息数据700万余条。

 

3.健全综合执法体系。积极推进各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上海自贸试验区将分散在环保市容、建交委、规土局、发改委等的执法事项集中划归城管执法局。

 

4.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自贸试验区通过制度设计、政府购买服务等进行引导,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在行业准入、认证鉴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

 

5.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企业可持电子U盾“法人一证通”作为身份验证的唯一方式,登录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年度报告公示界面提交年报。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按照3%的比例、被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均随机产生的“双随机”模式进行电脑随机摇号抽查,并依法将抽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这一举措的目的是为了营造企业自律环境。

 

6.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协助工作机制。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有关职责。在监管方面,建立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工作机制。自贸试验区将在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工作中的建议申报、调查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的进一步发挥协助作用。

 

二、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情况

 

天津自贸试验区自挂牌运作以来,推出两批175项制度创新清单,141项已落地实施,在商务部向全国复制推广的21项自贸区创新成果中,9项来自天津自贸试验区。随着各项创新举措的落地实施,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红利开始释放。

 

(一)金融开放创新稳步推进,融资租赁聚集度不断提高金城银行、华运金租、汇丰银行等民营、外资金融机构顺利开业。跨境本外币资金池、跨境融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等创新业务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区内各类金融机构达到131家,跨境收支额554亿美元,占全市26.9%;跨境人民币结算1192.8亿元人民币,占全市39.5%。租赁业创新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目前自贸试验区各类租赁公司近2200家,其中融资租赁公司总部超过800家;租赁飞机累计超700架,约占全国90%;租赁船舶达到82艘,约占全国80%。

 

(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高天津自贸试验区从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的角度,编制了制度创新风险防控措施清单,详细梳理出48项风险事项、71个风险点,提出120条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依托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面向社会公示。建立了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制度,对信用风险等级为良好的市场主体,实行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联合检查、一次多查”,出台了自贸试验区反垄断工作办法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实施意见。

 

三、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情况

 

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运作以来,积极创新体制机制,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145项,正在推进41项;已落地实施创新举措160项,63项为全国首创,融资租赁、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不断释放创新活力。部分制度为全国首创。如企业设立实行“一表申报”制度。同时实现了网上申报,属全国首创。如在平潭片区已实现企业只需要1次到窗口即可领取证照;企业注册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福建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采用“流水编号、实时赋码”赋码方式,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统一合并为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代码包括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全省相关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都予以认可;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内进口原产台湾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简化审批手续,快验快放;大力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和对台离岸业务。厦门片区已以跨海峡人民币清算为突破口,设计了“两岸货币合作平台”发展路线图,集聚了两岸几十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关注、参与,多家国内主要银行正在厦门成立了总行“对台人民币清算中心”,台湾30多家银行已授予厦门16家银行货币合作额度;对台湾地区输入区内的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福建自贸区在许多方面走在了自贸区的前列。

 

四、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情况

 

广东自贸试验区创建以来,大力推行政策制度创新,南沙新区和南沙自贸区围绕推动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高端制造业基地建设,金融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水平开放体系建设,以及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5个方面,初步形成了政策和制度创新体系。在推动金融创新体系建设方面,南沙新区积极协调省“一行三局”制定落实金融15条政策实施细则;制定了推动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目前,已有40家融资租赁公司落户南沙,注册资本达220亿元。

 

今年以来,在税收征管服务创新方面,,南沙共出台44条创新服务的新举措,以争创“自贸区审批特区速度”为目标,内容涵括打造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自助办税、涉税事项即办快审、文书发票配送上门、提供直通服务等多个方面。在大通关体系建设方面,目前南沙新区已实施了一系列通关模式改革,包括扩大粤港澳通关“绿色关锁”实施范围、实施海关快速验放机制和国际转运货物监管新模式等。制定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方案,推动实现“一点接入、一次申报、多家联办、一点反馈、信息共享”基本功能,推进口岸单位建立“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协作机制,初步形成关检“四互换、四互认、五互助”的“三互”清单。

 

五、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带来的成果

 

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制度探索和创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自贸区的建设。

 

(一)制度创新服务管理。四大自贸试验区坚持问题导向和企业需求导向,不断创新管理服务,实施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内容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公布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海自贸试验区构建了六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举措,包括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反垄断工作机制、加强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等,探索通过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网上办理等方式进行简化优化,共计232项。天津自贸试验区实施了“一颗印章管审批”,企业设立、贸易服务、资质资格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自贸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效率提高75%。福建自贸试验区80%以上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已下放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实施,率先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广东自贸试验区90%以上的外资项目实现了备案管理,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22个省直部门下放60项省一级管理权限,行政审批时间压缩了50%以上。

 

(二)制度创新服务金融。天津、福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立足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的经验,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创新政策,逐步推出各类投融资便利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改革措施,金融领域开放创新逐步扩大。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体系建设、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金融业务创新以及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15年底,各类金融机构超过110家,实现境外放款2.8亿美元,为企业节约成本约1500万美元,同时国务院进一步明确融资租赁作为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的重点;2015年7月,福建自贸试验区启动了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进一步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广东自贸试验区集聚各类金融和类金融企业超2万家,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226.34亿元。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又迈出了新步伐,截至2015年底,共设有21家法人银行、99家分行、13家专营机构和301家支行级网点,此外还有27家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4家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改革和服务科创中心成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特色。

 

(三)制度创新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广东自贸试验区“走出去”与伊朗、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自贸园区开展合作;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一带一路”过境货物专项便利检验检疫制度;福建自贸试验区以中欧班列(厦门)常态化运营为契机,融入“一带一路”倡议。

 

六、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同质化竞争。尽管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在建设过程中结合了各自的区位优势,各具特色地提出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对接思路,如上海自贸试验区突出强调了“四个中心”的建设以及服务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需要,天津自贸试验区突出强调了对接京津冀一体化,福建自贸试验区突出强调了对台交流合作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则突出强调了粤港澳一体化和带动泛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功能定位。但四地自贸试验区在主要任务设计、产业发展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同质化竞争,尤其是在吸引外资企业方面实际上存在着各种力量方面的“权衡”和“比拼”。从服务国家战略定位的角度来看,四地自贸试验区一定要差异化功能定位,共同服务于中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需要,更多强调彼此之间的协调发展,打造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创新联动。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均是在原有的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实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具备了良好的经济发展条件和一系列优惠措施,在建设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但在如何调动多部门联动,理顺新政策与原有政策之间的关系,协调解决好政策调整带来的难题等方面还需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整体推进。

 

(三)政策的落地实施。四大自贸试验区都存在部分创新举措的提出仅停留在政策设计的层面上,并没有很好地根植于当地企业的需求。因此,需要加强对新出台的创新政策的解读,特别是需要加强引入专业人士来帮助解读、推广。同时,各部门要持续跟进,及时加以研判和评估分析,必要时也需要对政策实施进行纠偏,以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

 

七、四大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给我们的启示

 

当下,新的自贸区建设为各地构建开放型经济格局展现了广阔天地,借鉴成功经验服务于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联动。一是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借助国务院建立的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帮助协调解决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强各地自贸试验区之间、自贸试验区内各个片区之间的协作,通过研讨会、工作沙龙等形式,破解难题,深化合作,实现各个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差异化联动发展,共创“1+1+1>3”模式。三是加强自贸试验区中省直部门间的沟通联动,提高政府政策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度,提高政策落实效率。四是加强高校、政府部门、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政策前瞻、资政服务功能。

 

(二)加大国内外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加大力度引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所急需的金融、管理、航运、物流等相关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引导自贸区企业用好用活人才政策,以多样化的形式吸纳人才。加大自贸试验区中高等院校、高职和中职院校开设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所需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做好人才引进过程中的后方保障工作,使得人才能够“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

 

(三)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务实高效的政务平台,整合行政审批平台、便民服务平台,推进行政审批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完善贸易平台建设,促进平台功能在进出口环节、运输、仓储、加工等流程的全面延伸覆盖,增强平台界面的用户体验感,提高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加强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实现统一监管、统一申报、统一结算、统一退税等一站式服务模式。

 

(四)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各自贸试验区特别是新近建立的自贸试验区必须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本地区自贸试验区的全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