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家栋:建立现代自由贸易港,要种好这块试验田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对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思路。

深化改革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

2013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当时的目的主要有三个。首先,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试验田”,过去三十五年来,中国经济采取了一条渐进改革的路径,逐步扩大市场经济的要素,减少经济计划的元素,同时,探索国有企业改革,调动多种所有制企业的生产发展积极性。中国经济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焕发了制度变迁的动力,中国经济不仅在于所有的生产要素都被调动起来,投入到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上来。统计结果表明,过去35年,中国以年平均9.6%的速度增长。

但是,在经济波动面前,在经济的低速增长时期,特别是在面对来自外部冲击时,如何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还习惯于采用传统的方式干预。也因此可以看到,尽管改革开放已经35年,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会有市场运行的扭曲,距离能够很好地协调“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完善市场经济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为此,建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要将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一个“建立完善市场经济的试验田”,尝试在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部分,政府的职能由主导,变成裁判,变成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保障者,监管者。而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为谁生产。因而,制定政府干预经济的负面责任清单,企业准入的负面清单。探索一条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第二,创造开放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对外贸易、引进来,走出去的便利化投资环境和逐步走向自由化的金融环境。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测试开放可能带来的外部冲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在中国实现总体对外开放中可能出现的过度风险或冲击。第三,借助自由贸易试验区,带动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进而,带动周边地区,甚至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探索一条新的道路。

因此,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的初衷,就是建立若干个深化中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试验田,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取得的成就和局区限性

自2013年9月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分三批批复建立了共11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建设的内容上,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复制和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验,不断总结和推广第二批三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验,并大胆尝试将自由贸易试验区不仅建在在沿海地区,还扩展到内陆的陆港和空港。形成中国内纵横交错的11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方面,在转变政府职能上下功夫,变审批制为注册制,变事前审批为事中或事后监管。简化政府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在贸易自由方面出台一系列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的政策措施和检疫检验成本,为企业获取合理利润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投资便利化方面,特别是在人民币尚不能自由兑换的条件下,通过建立贸易账户,建立专门资金池的方式,为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创造条件。在金融方面,创造条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企业实现金融租赁等融资业务创造良好的条件。

从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实际成效看,由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审批效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因而,对国内企业具有明显的吸盘效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没有土地优惠,没有税收减免的条件下,吸引了4.8万家企业入住,超过挂牌前20年的总和。2017年4月1日至11月17日,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新增注册企业7463户(其中外资企业81户),新增注册资本2199亿元人民币(其中外资企业注册资本36879.05万美元)。中国(河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据河南商务厅统计,挂牌半年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增入住企业13234家,其中,内资企业13171家,注册资本16852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企业63家(占0.4%),注册资本9.05亿美元。其它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大体如此。由此,我们的推论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深化改革效应,对国内企业产生了明显吸盘效应。但是,对外资企业和外国资本的吸引力明显不足。其主要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各项政策,还不能达到足以吸引外部资源或资金流入的目的。

第二,尽管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为开放窗口和试验田而建,但是,无论是体制优势还是政策优势还不到位,我们既不能依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吸引外资和外企,也没有对外资进入区内经营的优惠政策。再加上,伴随中国经济的饿发展,我们原有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已经逐步弱化。导致试验田对外资和外企的引力不足。

第三,由于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并非典型的自由贸易园区,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飞地”,因而各政府部门政策的出台,可能不可避免带来冲击国内经济的风险。因而政府相关部门政策出台谨慎,决策相对缓慢就是很自然的了。

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的深化改革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

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探索中的重要战略。

首先,明确指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既是说明,尽管市场经济改革已经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了进展,但是,在法制化、国际化和市场化方面还有深化的必要,改革的空间,完善的领域。因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专门划定区域,作为中国深化经济改革的试验田非常必要。同时,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建立自由贸易港区,以便强化“境内关外”,一线放开,二线严格管住,形成与国际通行自由港区一致的政策法律和税收环境,大胆创立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金融自由化的试验田。这两块试验田并存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并各司其职,各自分工完成专项试验任务。从长远来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的深化改革试验区,可以为中国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测试压力,积累经验复制推广。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自由贸易港区可以大胆测试对外开放的压力,并积累经验,为想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深化改革试验区复制推广,形成中国开放经济新体系渐进推广的阶梯。两个相互连接区域的是基于现有的试验区已经划分,但执行界限不够清晰的海关非特殊监管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即是,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围网管理,形成自由贸易港区。将非海关特殊监管区,设定为深化改革试验区。

自由贸易港内的经营特色可以根据不同地理环境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点,建立以物流转口为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区,以投融资为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区,以加工转口和总部经济为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区等。中国已经建立起来的11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提供了广阔的试验田。同时,我们要向香港、新加坡、美国、巴拿马等自由贸易港学习,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田的作用发挥得更好。

链接:http://www.eeo.com.cn/2017/1208/318502.shtml

作者: 
佟家栋:南开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