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武: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共建共享共赢的理念,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构建大湾区金融圈,为港澳地区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战略支撑,为促进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与共同发展提供示范经验,为我国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参与和引领金融全球化提供重要平台。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战略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粤港澳合作,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粤港澳大湾区、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东“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机遇,携手港澳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这些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是我国参与和引领金融全球化的战略选择。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金融资产总量较大、金融资源配置能力较强、金融基础设施完备的经济区域,有条件参与国际一流湾区之间的经济金融合作与竞争,成为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共同发展的金融“发动机”,为我国建设世界金融强国、提高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战略地位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是我国实现与国际高标准金融运行规则相衔接的内在要求。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国际化程度高,具备率先对接国际金融运行规则的坚实基础和条件,可以为我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实现与国际金融运行的通行规则相衔接提供理想的试验场。

第三,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是推动我国内地与港澳地区金融业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发挥港澳地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金融服务业对港澳地区开放先行先试,有利于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支持香港、澳门深度融入国家金融发展大局。

第四,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实施的客观需要。依托大湾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有助于推动境内外人民币市场有序连通,形成人民币“走出去”和“流回来”更加畅通的流动机制,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广东与港澳地区金融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合作内容和方式不断丰富,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人民币成为大湾区经贸往来的第二大结算货币,跨境融资机制不断改进,大湾区居民跨境金融服务不断改善,金融市场合作逐步深化,金融服务业对港澳地区开放先行先试。

但同时,大湾区金融合作也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机制障碍,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在“一国两制、三种货币、三种金融体制”的特殊条件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金融管理事权主要集中在中央,而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需要发挥粤港澳三地的积极性和协同作用,在区域层面上率先进行开放试点,以局部改革开放为全局改革开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为此,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从全球视野和全国大局着眼,找准大湾区金融合作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把发展需要和现实能力、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统筹起来通盘考虑,才能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整体推进,构建更紧密的金融合作长效机制。

第二,一个国家内部多种货币并行的局面亟待改变。CEPA及其补充协议、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签署与实施以来,广东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不断深化,逐步从自由贸易的初级阶段步入高级阶段,这必然要求货币层面的协同性随之增强。然而,目前广东与港澳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仍然有60%以上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人民币结算所占的比例不足三成。这不利于一个国家之内的经贸合作伙伴锁定交易成本,同时还会增加采用美元结算带来的汇兑成本和汇率波动风险。

第三,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结合不足。按照国家发展战略要求,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协同促进创新创业,着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然而,目前支持创新创业的金融市场融资机制还不完善,一个突出表现是创新创业企业板块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的占比偏低。过去10年,纳斯达克、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企业中,创新企业市值占比超过五成;而深圳证券交易所占比不足两成,香港交易所占比更低。

第四,金融业开放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从“引进来”方面看,内地证券业和保险业对港澳地区开放步伐滞后。CEPA补充协议允许港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合资证券公司。目前,除深圳外,合资证券公司还未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落地。CEPA补充协议就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保险机构作出了安排,但目前还没有港澳资保险公司在广东设立营业机构。从“走出去”方面看,内地银行业通过港澳地区开拓海外市场进展迟缓。广东已有14家法人银行进入“全球银行1000强”之列,但目前只有招商银行在香港、广发银行在澳门各设1家分行,银行业依托港澳地区“走出去”发展、开拓国际市场的进度与我国经济全面对外开放的需求不相适应。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总体目标与对策建议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以香港为中心,广州、深圳、澳门为副中心的大湾区金融圈,将大湾区建设成为连通中国与世界金融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枢纽,为我国参与和引领金融全球化提供重要平台。

围绕上述目标,从解决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入手,着力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政策保障,强化大湾区金融圈与国际制造业基地、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相互联动。建议重点谋划和推进六项工作。

第一,强化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加强大湾区金融合作的组织保障,建议人民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领导小组”的框架下,推动组建由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广东省、香港、澳门参与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专项工作小组,协同有序推进大湾区金融合作,在强化金融管理中央事权的同时,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大湾区金融合作的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大湾区金融圈建设,统筹兼顾金融业对全球扩大开放与对港澳地区开放先行先试的关系,统筹兼顾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为粤港澳金融合作明确方向、提供指引。

第二,强化政策保障。建议人民银行赋予驻粤分支机构在一定额度内管理资金跨境自由流动、核准金融机构在大湾区开展跨境业务创新的权限。同时,加强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政策衔接,主要是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政策与自贸试验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政策的衔接,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政策与产业发展导向、科技合作创新、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等政策的衔接,实现大湾区金融开放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联动、相互促进。

第三,突出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导向。按照人民币国际化的总体方向,坚持人民币优先原则,推动人民币成为大湾区内地九市与港澳地区之间经贸往来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和融资、交易货币,扩大人民币在大湾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跨境使用。支持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增加人民币储备资产,逐步减少对美元的依赖,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国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第四,支持金融市场四大平台建设。一是新经济企业上市平台,支持在美国等上市的新经济领先企业回归内地和中国香港上市,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全球主要的新经济企业上市地和集资地,降低我国科技创新企业对美国金融市场的依赖。二是绿色金融支持平台,支持筹建以碳排放权为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促进绿色低碳经济加快发展。三是国际贸易综合化金融服务平台,促进新型贸易方式发展,重点支持扩大资源能源、高科技产品、适应消费升级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四是国际航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发展国际航运结算、融资和保险服务,强化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金融支撑。

第五,推进港澳地区与内地金融业双向开放。在CEPA框架下推动内地金融业扩大开放对港澳地区先行先试,创新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的路径和模式,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大湾区金融合作与发展、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加主动地参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活动、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业务,在金融领域强化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互补、互助和互动关系。

第六,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落实机制。加强金融监管的跨境协调和创新,完善大湾区金融监管信息交流机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机制,增强大湾区协同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优化金融人才流动政策,鼓励和吸引港澳地区青年金融人才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实习,增加选派内地优秀金融人才到港澳地区金融监管部门、中资金融机构交流以及挂职、任职,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金融人才双向流动。

作者: 
王景武: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