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之五:法治环境

根据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0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法治环境指数结果显示:上海,前海,厦门依然占据前三名的位置,但本年度,上海的法治环境指数以较微弱的优势领先于前海,位居第一,这与临港新片区被批复以来,上海集整市力量创新制度立法并更深层次、更大力度推动法律服务国际化有关。与去年相比,前十位的排名分布基本被第一、第二批次自贸试验区包揽,但重庆、海南作为第三批及后设立的自贸试验区表现十分抢眼:其中重庆自贸试验区颁布施行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方面都进行了开拓性创新;海南自贸试验区的法治环境,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的大背景下,创新力度突破较大,排名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跻身前十。

表1: 2019-2020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环境指数得分情况

排名

片区

指数

1

上海

82.77

2

前海

82.51

3

厦门

78.73

4

南沙

78.41

5

天津

78.32

6

重庆

75.95

7

横琴

75.42

8

海南

75.39

9

舟山

75.12

10

福州

74.01

11

平潭

73.08

12

武汉

72.25

13

苏州

72.12

14

宜昌

71.69

15

襄阳

71.16

16

成都

69.90

17

郑州

68.98

18

西安

68.71

19

大连

68.56

20

开封

68.34

21

洛阳

68.01

22

南宁

67.51

23

南京

67.42

24

济南

67.22

25

泸州

66.91

26

昆明

65.86

27

曹妃甸

65.39

28

钦州港

65.03

29

营口

64.75

30

绥芬河

64.44

31

沈阳

64.38

32

雄安片区

64.19

33

正定片区

64.11

34

青岛

64.07

35

德宏

63.99

36

哈尔滨

63.92

37

烟台

63.87

38

连云港

63.60

39

崇左

63.50

40

红河

63.49

41

大兴机场

63.09

42

杨凌

62.77

43

黑河

62.61

 

表2:第三批+海南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指数得分情况

排名

片区

指数

1

重庆

75.95

2

海南

75.39

3

舟山

75.12

4

武汉

72.25

5

宜昌

71.69

6

襄阳

71.16

7

成都

69.90

8

郑州

68.98

9

西安

68.71

10

大连

68.56

11

开封

68.34

12

洛阳

68.01

13

泸州

66.91

14

营口

64.75

15

沈阳

64.38

16

杨凌

62.77

 

表3: 第四批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指数得分情况

排名

片区

指数

1

苏州

72.12

2

南宁

67.51

3

南京

67.42

4

济南

67.22

5

昆明

65.86

6

曹妃甸

65.39

7

钦州港

65.03

8

绥芬河

64.44

9

雄安片区

64.19

10

正定片区

64.11

11

青岛

64.07

12

德宏

63.99

13

哈尔滨

63.92

14

烟台

63.87

15

连云港

63.60

16

崇左

63.50

17

红河

63.49

18

大兴机场

63.09

19

黑河

62.61

 

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得分及排名变化较上一年度仅有微小浮动,在中位排名几乎被三批次占据的格局里,第四批中的苏州片区成为一大亮点,以本身较好的法治基础加上涉外法律服务的创新位居第四批自贸试验区前列。第四批自贸试验区设立时间不长,除江苏、山东自贸试验区基础较好,排名靠前之外,各片区分数不高且仅有微小差距,说明今后法治环境优化及引领制度创新需再接再厉。

自贸试验区发展已经有七个年头,法治创新由于受上位法及法律体系化的约束,改革突破的难度较之于其他方面实则更大。尽管创新之路步履维艰,但也取得了许多影响深远的实质性进展。

第一,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基础性立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例如深圳前海自贸片区报送立法审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送审稿)》、《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送审稿)》;司法便民化程度逐步加强,例如海南自贸试验区通过平台设计,实现一站式司法征信,给中外投资者提供安全、效率的司法保证;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南沙自贸片区通过“1+1+9+N”的部门配合,提高行政复议与调解工作效能。

第二,公共法律服务国际化程度提高。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带来商事主体及普通群众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我国自贸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正努力朝现代化、国际化、多元化方面发展。成都片区积极引入国际仲裁等资源,为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并与新加坡国际仲裁院洽谈,推动仲裁服务国际化;2020年1月,广东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为推动多元化解涉粤港澳三地跨境商事纠纷提供了规范遵循;杨凌片区力促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与美国大西北总商会、俄罗斯工业企业家联合会签署了《“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合作协议》。

第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自贸试验区创新环境以及激发科技主体创新活力的必然要求。自贸试验区在法律保障和法律风控两个方面,均加大了创新力度。其中南沙自贸片区出台全国自贸区首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办法》;厦门自贸片区成立全国首家设在自贸试验区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