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之五:法治化环境

7月22日,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发布了2020-2021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

本次制度创新指数之法治化环境

亮点如下:

  • 从法治化环境指数计算结果来看,前海、上海(临港)、南沙、上海(浦东)、横琴分列第一至五位。

  • 在第三批+海南(第四批)自贸试验区中,重庆、舟山、海南、成都、武汉分别进入前五位。

  • 在第五批自贸试验区中,苏州、南京、南宁、济南、青岛位居前五位。

  • 第六批自贸试验区队伍中,上海(临港)、北京、杭州占据前三甲。

完整排名见下图:

总体来看,本年度各地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建设在以下三大方面呈现出共性亮点:

 

一是体制立法成果丰硕。2020年以来,多个第五和第六批自贸试验区推出了体制性条例或管理办法。例如,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通过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0年9月25日,山东省通过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1年4月2日,河南省通过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0年9月22日,广西自治区通过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印发了《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试行)》。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2021年6月10日表决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南自贸港法》是我国全新创设的,具有历史性的开创意义。该法的出台将为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提供根本性的规范与制度保障。

 

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这既依赖于自贸试验区完善顶层设计,科学立法,同时也要自贸试验区规范政府行为,严格执法,并合理调节利益关系,做到司法公平。各地自贸试验区均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结果。例如,苏州自贸片区全面推动涉企违法行为包容审慎性执法,推动制定全市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两项清单事项共计454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48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206项,推动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氛围。成都片区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制定了《关于全面推广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进审慎包容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在全国首推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制度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让企业感受执法温度,努力为企业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国际化法律服务稳步拓展。目前我国正处于双循环新格局发展阶段,这对于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建设及专业法律服务提出了国际化高标准的需求。2020年以来,各地在法律服务国际化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例如,青岛片区发挥自贸客厅、青岛中德“国际客厅”、青岛日本“国际客厅”及联营律师事务所等平台优势,开展国际化交流,推动竞争政策国际化交流常态化,提升青岛自贸片区竞争政策国际化水平,为企业拓展国际贸易市场提供有力保障。钦州港片区建立了涉海矛盾纠纷司法确认绿色通道,通过钦州港司法所与钦州港法庭的双向支援机制,打通了涉海矛盾纠纷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便民通道,在调解结束后引导协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提供一站式服务。黑河片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俄罗斯阿穆尔州。在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注册成立国际法律综合体,为中国法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涉外法律服务提升到了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