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下称“南京片区”)在全省率先发布《促进制度创新十条措施》。《措施》围绕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改革创新,提出建立制度创新统筹工作机制、建立制度创新科学评价机制、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制度创新等十项内容。
据了解,《措施》具有紧扣系统集成、聚焦重点领域、完善保障机制三大特色亮点——
在紧扣系统集成方面,《措施》重点围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强化系统集成创新、积极争取改革试点、建立创新考评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创新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贴合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自身特色,全流程覆盖制度创新的各个方面。
在聚焦重点领域方面。明确创新领域,紧扣科技协同创新、产业链开放创新、创新生态与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突出系统集成和协同创新;鼓励参与创新,开设制度创新建议征集通道,定期发布创新课题,参与对象放宽至自然人;加大创新激励,创新成果按被全国、全省复制推广,对主创团队进行资金支持。
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落实制度创新项目负责,将制度创新工作纳入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年度组织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制度创新的工作开展及激励保障。建立创新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制度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予以纠正。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积极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
获批两年多以来,南京片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深入开展系统性、集成性改革,推进制度创新,探索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累计形成100余项体现首创性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各类市场主体探索实践创造了更优的营商环境。
在近日各地召开的“新春第一会”中,优化营商环境成为高频词。出实招、惠企业、暖人心,《措施》明确提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制度创新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部门、驻区单位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贸易投资便利化创新、市场监管领域改革、人才服务管理创新、法治服务与保障领域开展先行先试改革,形成集成创新举措。
2021年,南京片区在全面总结创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形成了一批具有首创意义的制度创新成果,2项全国复制推广,11项全省复制推广,15项全市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活力迸发,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如何做好这些创新成果的宣传推广?《措施》还提出,将定期发布南京片区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成果,支持成果复制推广,打造制度创新“江北品牌”,提升南京片区制度创新影响力。
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创新性的服务,体现了南京片区推动制度创新的决心和力度。随着《措施》的落地,南京片区将全面落实政策保障,围绕集成创新,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形成一批体现开放要求的跨部门跨领域集成创新成果,推动产业全链条创新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