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TZ 成果发布】自贸区动态|2023年第8期(总第31期)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9日

刊物期数|2023年第8期(总第31期)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 编译

本期《自贸区动态》已寄出,敬请订阅单位和读者留意查收。

内容简介

1 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动态

 

(1)制度创新进展

政府职能转变

8月23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成功办理厦门市首例“建筑业企业公路总承包贰级资质”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解决了企业赴省办理耗时耗力的问题,获得企业大力认可。“建筑业企业公路总承包贰级资质”审批为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以往根据权属划分,该许可事项需企业向省级主管部门申报,也就意味着企业需赴省办理。该许可事项需求量相对较少,自2015年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承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至今未有企业申请办理。因该许可事项在省级属跨部门并联审批,为确保厦门市首次审批办理顺利进行,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借鉴省级并联审批模式,多次会同厦门市建设局审批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处三方研究,梳理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在六个工作日内成功办理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让企业少跑腿、快办事,进一步提升了厦门自贸片区的营商环境。

贸易便利化

8月20日,成渝RCEP跨境贸易中心启动仪式在重庆两路果园港综保区成功举办,标志重庆两路果园港综保区打造跨境贸易新聚集地,以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示范窗口迈出新步伐。该中心立足综保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核心区域,以综保区一般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产业集群为基础,汇集外贸业态要素主体,面向成渝双城经济圈制造产业带打造特色跨境贸易功能平台。该中心以位于寸滩国际新城核心区域的江北寸滩水港综合服务大楼作为载体,主要划分为商务配套区及物流科技企业、传统贸易企业、跨境电商及跨境服务贸易企业、金融服务企业、行政单位6个办公区域。

投资自由化

8月17日,上海陆家嘴管理局在沙特利雅得正式设立中东区域首个办事机构,并分别与中东投资机构易达资本、沙特利雅得阿卜杜拉国王金融区签署合作备忘录,深入开展商务及项目合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构建国际协作网络,在加强浦东与中东区域经贸、金融、人才、科创等多领域合作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这是继2016年陆家嘴在伦敦金融城设立办公室后的第二个海外办事机构,陆家嘴的国际“朋友圈”进一步扩大。陆家嘴管理局还与沙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在沙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就共同打造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高地,赋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沙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是中东最大的电力与海水淡化公司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在陆家嘴设立的中国投资总部,首批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1亿美元。

金融创新

8月17日,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租赁”)河南某地32MW分布式光伏售后回租项目取得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同时获得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天津自贸分行”)1亿元的绿色贷款。这是东疆综保区在全国率先出台绿色融资租赁评价机制后,金融机构首次采信绿色租赁评价机制发放的绿色信贷,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农行天津自贸分行与中广核租赁共同落地的“绿色信贷+绿色租赁”首笔标准化绿色租赁项目融资,也是继华能租赁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融资支持下完成首笔标准化绿色租赁项目认定后,落实绿色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又一个绿色租赁标杆项目。

法治改革

8月3日,曹妃甸区税务局于RCEP唐山企业服务中心成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组建以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三师”、省市局人才库人员、省市局高端人才等各领域专业骨千为成员的专业调解团队,以RCEP服务平合为依托,从业务水平上为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税费争议调解中心为涉税涉费“烦心事”打开了一扇倾诉的“窗口”,有效将矛盾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既保障了纳税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实现了“法”“理”“情”的融合统一。

(2)资料数据

安徽自贸试验区

8月20日,安徽自贸试验区公布合肥片区蜀山区块跨境电商出口清关单量509万单,同比增长118%,在线清关货值1.6亿美元,同比增长116%,呈现出很好的发展态势。今年以来,蜀山区组织外贸企业“走出去”,加大对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深化供需要素对接,积极对接省商务厅赴蜀山经开区做省级外贸及境外展会相关政策宣讲活动,持续扩大开发区跨境电商的行业影响力;联合安徽省跨境电商创新服务中心开展“合肥品牌 跨境出海”、跨境电商行业海外仓专题等沙龙活动,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务增长势头良好。

(3)专家观点

中山大学

8月2日,新华社发表题为《十年磨一剑,敢为天下先——中国自贸区建设交出亮眼“成绩单”》一文,文中重点引用了我院最新发布的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研究成果,浏览量超百万。随后,相继被学习强国平台、新华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中国一带一路网、中国工业报等权威媒体广泛转载。原文提到“自贸试验区跨越式发展的背后离不开制度创新的支撑。十年来,中国自贸试验区累计形成278项制度创新成果,涵盖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领域类型。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22-2023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显示,中国54个自贸片区制度创新指数总体得分平均值为78.03分,相较去年76.7分有所提升。”

 

2 国外自由贸易区(港)动态

港航资讯

欧盟成员国于2023年7月25日批准了“欧盟海运燃料条例(FuelEU Maritime)”,欧盟成员国已经做好准备,将可持续、可再生燃料引入海运行业。新条例适用于在欧盟成员国境内港口进出或停留、总吨位超过 5000 吨的船舶;条例要求,从 2030 年起,集装箱船和客船必须使用港口供电设备或替代性零排放技术对船舶供能;同时,港口将加大推广船舶使用可再生燃料的力度。联邦交通部长 Volker Wissing 表示:“我们最近在联合国层面实现了海事气候保护方面的突破,同时我们正通过‘欧盟海运燃料条例’在欧洲层面推动向航运气候中和的实际转变。新条例对新技术持开放态度,并考虑到了海运业的特殊竞争条件,其主要目标是增加对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需求,并倡导海运业持续使用这些燃料,从而实现海运业温室气体排放大幅度的降低。因此,这个条例有望在《欧洲航运气候变化法案》的落实中发挥重要作用。新条例为船舶制造商和航运公司提供了有效的规划,推动了新技术的发展,并为可再生燃料进入海运业市场做好了准备。但令人遗憾的是,化石燃料和核能也作为合规燃料列入了新条例中。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和消费者保护部将继续倡导使用可再生燃料,以实现海运业的气候中和。”基于“Fit for 55一揽子减排计划”(译者注:“Fit for 55”指的是围绕欧盟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至少减少55%这一目标拟议的一揽子计划),“欧盟海运燃料条例”要求欧盟的海运业必须从 2025 年起将排放量减少 2%,从 2030 年起减少 6%,从 2035 年起减少 14.5%,从 2040 年起减少 31%,从 2045 年起减少 62%,从 2050 年起减少 80%。条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某些条款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起适用。(资料来源:汉堡港官网,由本刊翻译整理)

 

【备注】

此为《自贸区动态》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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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度起,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正式发布《自贸区动态》,对全国自贸试验区(港)和国外自贸区(港)最新动态进行全方位跟踪和研究。

《自贸区动态》每月推出一期,是基于我院自建的全国领先的专业数据库——“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数据库”而形成的系列成果,是继《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蓝皮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论坛之后的又一品牌成果。

 

 

 

编审:刘颖妮

审核:史欣向

审定发布:符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