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市“服务型执法”建设,积极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的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近日,在市司法局的支持和推动下,青岛自贸片区管委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观察期”制度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月21日,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在青岛自贸会客厅联合举办“青岛自贸片区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观察期’制度发布暨企业合规建设交流会”。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主任高善武、市司法局局长邓焕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史浩出席会议并致辞。青岛西海岸新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山东大学等高校专家教授,市企业合规研究会和企业代表等共60余人参加,会议同步进行线上直播。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负责人对《意见》的出台背景、适用条件等内容进行了政策解读。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联合聘请6名各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担任“行业合规引导员”并颁发聘书。企业合规建设交流阶段邀请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海洋海事法研究所所长付本超以“大合规的实践探索与推进之路”为题进行了企业合规辅导专题讲座。
在青岛自贸片区试点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观察期”制度,是对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一次生动实践和积极回应。根据《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函等“三书一函”或者企业申请后,按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设定“观察期”,委托第三方机构指导企业制定并实施合规整改计划,并将其合规整改情况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等决定的重要裁量因素。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激发创新活力,还将推动监管方式由行政处罚的结果导向转向合规溯源的治理导向,对企业合规治理、行业规范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青岛自贸片区作为青岛对外开放的高能级平台,发挥着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市司法局将继续支持和推进“观察期”制度试点工作,以企业法治需求为导向,整合优质法律资源,加大合规服务力度;持续打造“法惠企航”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送法送政策进园区、进商协会、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合规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合规风险,提升依法合规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的协同配合,共同培育合规示范企业,积极促进民事、刑事、行政合规一体化建设,创新打造“前置规范+全程服务+包容审慎”的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合规营商服务体系,推动青岛自贸片区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