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自贸区港智库丛书上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百大制度创新案例》正式出版发行

发布人: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 编

中国商务出版社

2025年12月出版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百大制度创新案例》正式出版发行。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作为全国最早开展自贸试验区研究的机构之一,秉承“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政策研究”的理念,以高质量丛书出版为纽带,持续深化自贸区港领域的学术研究与智库服务。
本书系“中山大学自贸区港智库丛书”的重要一员,创新之处在于其系统性与实用性,通过遴选100个最具代表性的案例,覆盖全国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金融改革创新、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法治化环境领域的制度创新实践,以案例出发全景展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前沿进展和优秀成果。案例展示不仅涵盖其背景、创新举措、实施成效,并附有研究团队对各领域的制度创新案例进行专业研判分析,从理论到实践深入剖析制度创新的逻辑、价值及推广意义,能为国内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内容简介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百大制度创新案例》立足中国自贸试验区十年建设实践,从全国自贸试验区推荐的数百项创新实践中,甄选出100个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创新案例,其中多数案例入选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作为自贸试验区十年创新实践的缩影,本书全面展现了我国自贸试验区作为制度型开放前沿阵地的探索成果,也将持续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书中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展开系统梳理与深度剖析,清晰呈现我国自贸试验区在改革探索中的突破与实践成果,提炼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金融改革创新、政府职能转变、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创新思路与实践方法,总结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宝贵经验,为深化我国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实践动能。
 

目  录


第一部分 贸易便利化 
1 / 开展全国首单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 2
2 / 率先开展离岸贸易印花税政策创新 6
3 / 推进深港跨境贸易监管规则和检测标准 “ 软联通 ” 10
4 / 创新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及相关管理制度 14
5 /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 18
6 / 跨境电商助力优进优出 22
7 / 构建艺术品进出口贸易全链条服务体系 26
8 / 海洋污染物运输绿色通道 30
9 / 铁路敞顶箱 “ 班列+班轮 ” 海铁联运新模式 34
10 / 以跨境直播助推文化贸易出口新模式 38
11 / 创新搭建边民互市贸易 “ 买东盟—卖东盟 ” 一站式平台 42
12 / 打造 “ 一带一路 ” 跨国农业全链条发展体系 46
13 / 中欧卡航 50
14 / 创建互市贸易全流程监管模式 54
15 / 进口散装葡萄酒保税加工新模式 58
16 / 网络货运平台纳税服务监管新模式 62
17 / 整车出口 “ 一票多车 ” 贸易便利化改革 66
18 / “ 互市电商跨境出口 ” 新模式 70
19 / 药食同源商品进口便利化通关机制 74
20 / 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 78
21 / 以通关便利化集成创新构筑内陆对外开放通道 82

第二部分 投资自由化 
22 / 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新模式 88
23 / “ 林邑福地”: 打造土地交易“ 新窗口 ” 92
24 / “ 两国双园 ” 国际合作新模式 96
25 / 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助力企业“ 走出去 ” 101
26 / “ 一带一路 ”税之家国际税收服务新模式 106
27 / 试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创新模式 110
28 / 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开放试点 114
29 / “ 三维地籍 ” 土地全流程立体化管理机制 117
30 / 对外开放清单指引 121
31 / 全国首个对标 RCEP 、CPTPP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点措施 124
32 / 成品油零售经营电子商务业务试点 127
33 / 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30
34 / “ 基地+研究所+公司 ” 三方联动 133
35 / “ 企业邻里 ”应急互助新机制 137
36 / 创投股权与私募基金份额报价转让平台创新 140
37 / 工业社区集成服务模式 143
38 / 打造“ 一站式 ”“一体化 ”移民事务服务体系 146
39 / “ 会展+商务 ”助力企业“ 出海 ”东盟 150
40 / 与共建“ 一带一路 ” 国家建立“ 两国双园 ”合作新模式 153
41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创新模式 158
42 / “ 质慧港 ”质量基础设施“ 一站式 ”服务试点 162

第三部分 金融改革创新
43 / 上海一次性外债登记便利化试点 166
44 / 前海 14 项全国首创金融创新 , 落地“ 金融 30 条 ” 169
45 / 横琴打造趋同澳门的民生金融服务 172
46 / 集成创新打造国际基金港 175
47 / 出口信用保险“ 预授信 ”助力新能源车企出海 178
48 / 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 181
49 / 财智联盟 : 数据增信助力企业快速融资 184
50 / 金融科技赋能跨境电商跨境收款 187
51 / “‘关银一 KEY 通 ’川渝一体化 ”监管创新 190
52 / 政银企融资服务联动机制 193
53 / “ 中国—东盟 ” 跨境金融改革创新 196
54 / 创设 “ 中国—东盟 ” 跨境再保险共同体 199
55 / 非贸融资跨境风险共担新模式 203
56 / 进口新能源材料特色供应链金融模式 207
57 / 绿色能源行业 “ 母公司+子公司 ” 联合租赁新模式 210
58 / 创新 “ 蓝色资产 ” 分类标准 214
59 / 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新模式 218
60 / 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车险服务模式 222
61 / 集成创新推动中缅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226

第四部分 政府职能转变
62 / 再创 “ 临港速度 ” : 推动政策与服务综合集成供给 232
63 / 基于区块链技术打造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 235
64 / 以 “ 信用+ ” 助力 “ 审批- ” 首创最简告知承诺制 238
65 / 实施 “ 东疆之星 ” 计划 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 241
66 / “ 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交付 ” 财产执行新模式 244
67 / 台胞参保普惠医疗保险 “ 八闽保 ” 247
68 / “ 两岸通保 ” 精准服务台胞紧急医疗救援机制 250
69 / “ 柔性监管+信用修复 ” 改革创新 253
70 / 容缺审批清单 256
71 / 企业信用档案可视化工程 259
72 / “ 一码监督 ” 新平台护航营商环境 262
73 / “ 物联网+云系统+水尺计重 ” 新模式 266
74 / “ 全城通办 ” 政务服务新模式 270
75 / 构建 “ 引育留用 ” 全链条人才服务体系 273
76 / “ 浙里移民 ” 服务集成改革 277
77 / 空中政务走廊平台 281
78 / 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创新 284
79 / 退税 “ 三控一共享 ” 沿江协同模式 288
80 / 企业认证 “ 三全 ” 新模式 291
81 / 城市信息模型技术创新应用 294
82 / 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标准 297
83 / “ 开门接电 ”快速零成本接电服务 300
84 / “ 五长五联 ”机制深化林长制改革 304
85 / “ 芜湖—洋山 ”航线共舱管理新模式 307
86 / “ 备案即入 、承诺即入 ”行政审批改革 310

第五部分 法治化营商环境 
87 / 上海临港新片区“ 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 ” 314
88 / 深圳前海率先实现“ 港资港法港仲裁 ” 317
89 / 为突破性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作出程序性规定 321
90 / 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 326
91 / 全球溯源中心“ 声明公证 、依约履责 ”机制 329
92 / 全国第一部临时仲裁规则 333
93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新模式 337
94 / 境内外律师事务所“ 多元复合式 ”联营模式 341
95 / 基于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的商事仲裁新模式 344
96 / 检察办案建立科技创新容错纠错新体系 347
97 / “ 一站式 ” 司法征信服务平台 350
98 / 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 354
99 / 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357
100 / 京津冀知识产权“ 三协同 ”“三维 ”保护体系 360
后 记 
 

观点摘编

 

  • 第一部分  贸易便利化
    【案例:率先开展离岸贸易印花税政策创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点评:离岸贸易印花税政策创新本质上是我国在税制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贸易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探索,其价值与意义深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填补我国离岸贸易税制空白,推动制度型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该政策标志着我国在制度型开放中从“边境上”开放向“边境后”规则对接迈进,为后续更多税制创新积累了经验。二是破解离岸贸易发展的实践痛点,激活产业增长潜力。该政策直击企业“成本高”这一核心痛点,通过精准的税收优惠,降低了企业运营压力,同时配套的风险管理机制解决了监管部门“怕风险”的顾虑,实现了“企业减负”与“监管有效”的双赢。三是充分发挥试点区域的区位与产业优势,形成示范效应。这种“政策创新+区域优势”的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即结合自身区位特点与产业基础,推出针对性的制度创新,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四是为我国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提供制度支撑,助力全球贸易网络布局。该政策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吸引企业集聚,推动临港新片区成为离岸贸易的重要枢纽,进而提升上海在全球贸易网络中的节点地位。

    (参见《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百大制度创新案例》,P8~9,中国商务出版社,2025年12月)
 

  • 第二部分  投资自由化
    【案例: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新模式--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
    点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新模式的制度创新本质,在于以“破解私募股权基金‘退出难’”为核心,构建“战略承接+痛点破解+地域适配+示范辐射”的价值体系,既将国家金融开放与科创战略转化为可落地的金融实践,又为全国私募股权市场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框架,具备深刻的实践价值与示范意义。从贯彻国家重大战略来看,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新模式精准呼应了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导向。从破解行业共性痛点来看,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新模式直击我国私募股权市场长期存在的系统性堵点。从彰显地域特色优势来看,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新模式深度契合北京作为首都的资源集聚禀赋。

    (参见《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百大制度创新案例》,P90~91,中国商务出版社,2025年12月)
 

  • 第三部分  金融改革创新
    【案例:前海14项全国首创金融创新,落地“金融30条”--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点评:“金融支持前海30条”落地后形成的14项全国“首创”“首批”金融创新案例中,已有11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复制推广,涵盖民生金融、市场互通、投融资便利化等多个领域,为全国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可借鉴、可落地的“前海方案”,充分彰显前海作为国家改革开放“试验田”的示范引领价值。一是精准解决了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纵向对比前海以往的金融服务,过去存在港人跨境金融活动不便、港资小微企业融资难、跨境贸易汇率风险大等问题。而此次创新通过一系列举措,如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户、前海港企贷、“境外不落地购汇”等,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些难题,提升了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充分体现了前海的地域特点和产业优势。前海作为广东自贸试验区的三个片区之一,依托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和深港合作的产业基础,在金融创新中突出了深港融合的特色。无论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还是民生金融服务创新,都紧密结合了前海的地域特点,发挥了其在深港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了深港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三是贯彻落实了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该制度创新响应了国家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要求,通过金融领域的创新实践,助力前海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参见《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百大制度创新案例》,P171,中国商务出版社,2025年12月)
     
  • 第四部分  政府职能转变
    【案例:“备案即入、承诺即入”行政审批改革--海南自由贸易港】点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下,万宁市政府结合国家关于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以“市场准入即准营”为目标,聚焦“备案制+承诺制”两项创新,探索形成了“备案即入、承诺即入”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契合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万宁市的改革措施,正是贯彻这一战略要求的具体实践。通过改革,万宁市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优化了市场准入机制,为推动海南省乃至全国行政审批改革提供了实践样本。二是破解传统行政审批制度的痛点问题。传统行政审批制度往往存在程序繁琐、时效性差、审批不透明等问题。万宁市通过实施“备案即入、承诺即入”模式,解决了企业和群众面临的“审批慢、等待长、成本高”等问题,极大提升了政府服务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宽松、便捷的创业环境。三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万宁市通过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档案,并将失信行为与多领域的公共服务挂钩,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信用体系的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四是强化地方政府职能转型和服务能力。这一改革为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型提供了有效路径。政府从“审批”转向“服务”,通过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负担,增强政府职能的社会服务能力。这一转变不仅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也为构建更加高效、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    (参见《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百大制度创新案例》,P312,中国商务出版社,2025年12月)
     
  • 第五部分  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全球溯源中心“声明公证、依约履责”机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点评:南沙自贸片区的“声明公证、依约履责”机制以公证制度为锚点、以溯源技术为纽带、以法治框架为基石,创造性融合了市场效率与司法公正、个体自治与集体约束、技术创新与制度理性,为数字时代重构信任生态、降低全球交易成本、推动包容性治理提供了可验证、可推广的中国样本。一是构建数字信任的制度基石。“声明公证、依约履责”机制的核心在于重构不完全契约下的信任关系。通过溯源系统预设履约规则,结合“多方联动,失实追责”维权制度,构建“声明承诺—数据监控—违约追溯”闭环。当声明失实损害消费者或合作方权益时,公证机构可依托声明书直接启动追责程序,监管部门、消费者与法律机构协同响应,形成违约成本显著高于履约收益的威慑机制。二是破解数字经济治理难题。“声明公证、依约履责”机制直击数字时代的核心矛盾——数据要素确权难、流通风险高、责任界定模糊,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以法治数”的南沙方案。三是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式。“声明公证、依约履责”机制通过公证声明与溯源数据的深度耦合重构维权路径。这种“公证赋能+溯源追溯”的创新机制,构建了低成本、高效率、全链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服务平台,是社会治理理论中“多元共治、技术赋能民生”的生动实践。四是提供社会治理的示范价值。“声明公证、依约履责”机制的意义超越个案实践,体现了更深层的社会经济治理规则的创新示范,为跨境贸易、供应链协作、数字服务等领域提供可移植的信任构建框架,助力破解“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中的规则壁垒与信任赤字。    (参见《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百大制度创新案例》,P331~332,中国商务出版社,2025年12月)